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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

来源:本站  |  浏览: 次  |  日期:2017年04月26日 11:10


    

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1日 10:07   来源:审计署   阅读次数:[9]

“八不准”审计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以上规定要连同审计(调查)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接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