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 浏览: 次 | 日期:2015年09月14日 16:08
根据学校党委决定,由党委组织部委托,按照《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吉农院党发[2007]19号)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审计处将对尹来武等5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了全面真实地了解和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经济责任情况,并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同志及审计项目安排
被审计同志
原单位
原职务
审计组
尹来武
科研处
处长
钟大辉、韩扬、崔国民
沈宪文
团委、学工处
书记、副处长
钟大辉、韩扬、崔国民
陈殿元
继续教育学院
院长
钟大辉、韩扬、崔国民
李如升
学生工作处
处长
钟大辉、韩扬、崔国民
孙 仓
图书馆、标本馆
副馆长
钟大辉、韩扬、崔国民
二、审计范围
重点对2012年度—2014年度经费管理和使用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相关单位进行审计调查。
三、审计时间
2015年4月27日起
四、联系电话
审计处: 63509980
五、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要完整、真实地记录所审经济事项,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好相关记录和取证工作;要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注意保守被审单位的秘密,不准故意泄漏审计事项,努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部门收到审计通知书至审计结束为止,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如实反映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审计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