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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公 告

来源:本站  |  浏览: 次  |  日期:2015年09月14日 16:08


    

根据学校党委决定,由党委组织部委托,按照《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吉农院党发[2007]19号)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审计处将对尹来武等5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了全面真实地了解和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经济责任情况,并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同志及审计项目安排

被审计同志

原单位

原职务

审计组

尹来武

科研处

处长

钟大辉、韩扬、崔国民

沈宪文

团委、学工处

书记、副处长

钟大辉、韩扬、崔国民

陈殿元

继续教育学院

院长

钟大辉、韩扬、崔国民

李如升

学生工作处

处长

钟大辉、韩扬、崔国民

图书馆、标本馆

副馆长

钟大辉、韩扬、崔国民

二、审计范围

重点对2012年度—2014年度经费管理和使用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相关单位进行审计调查。

三、审计时间

2015427

四、联系电话

审计处: 63509980

五、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要完整、真实地记录所审经济事项,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好相关记录和取证工作;要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注意保守被审单位的秘密,不准故意泄漏审计事项,努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部门收到审计通知书至审计结束为止,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如实反映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审计处

201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