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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来源:本站  |  浏览: 次  |  日期:2015年09月11日 08:17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吉农院院发〔201060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建、修缮工程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投资的合法性、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教育系统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是指学校以财政拨款、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投资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装饰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是指项目从立项至项目竣工、结算过程中,审计部门或经审计部门委托的社会审计组织对其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全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学校各种资金来源的基建工程、修缮工程均应进行审计(含所需设备采购)。

第四条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由学校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因审计力量不足或其他原因,经校领导批准,可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计,或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实施审计,具体委托事项由审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 凡需审计的工程项目,未经审计,不得办理工程款的结算。

第六条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开工前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投资是否纳入学校或各单位的年度投资计划;

(二)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投资来源是否合法,资金是否落实;

(三)工程招标、承包是否符合法规,手续是否完备、合法,所订合同或协议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等级、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内容是否全面、合规;

(四)与设计、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否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第七条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准确;

1、基建、修缮项目应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依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根据定额及相关造价信息编制相关预算。

3、对于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应进行必要的询价及市场考察并出具详细的调(考)查报告。

以上工程预算材料报审计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征地拆迁费用及道路、通水、通电等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

(三)概(预)算调整是否经过审批,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全;

(四)基建、修缮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五)工程价款结算、往来账款和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

(六)工程项目设备和材料等物质是否按设计要求采购,有无盲目采购或收取回扣等行为,设备和材料等物质的验收、保管、领用与维护手续是否完备。

第八条 基建、修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材料是否齐全;

(二)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

(三)工程量是否真实,定额套取及价格是否合理,各项取费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

(四)工程造价是否真实,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转移投资等问题;

(五)设计变更内容是否真实,各项签证手续是否齐全,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等问题;

(六)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七)项目资金结余情况及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准确、合法,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第九条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决算的报审工作由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下列文件、报表和资料:

(一)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批准文件;

(二)项目招投标文件、中标资料;

(三)工程图纸,设计变更资料和施工现场签证单;

(四)承包合同或协议;

(五)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和有关监理报告;

(六)自行采购设备、主要材料的合同、清单及材料价格的签证资料;

(七)工程决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八)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

(九)国家有关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法规和当地政府发布的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有关取费文件等;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条 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对其上报的工程决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一条 审计部门在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当按照《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对查出的违纪、违规和损害学校利益的有关责任人,按有关法规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上报的工程预()算由学校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审计,也可委托外审。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纪监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